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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我校即将启动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积极准备,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类别、留学期限及申请者条件

      项目详细情况及要求请到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上查阅。

      二、申请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2021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材料,检查填写的内容无误后在网上提交给受理机构(贵州省教育厅)并进行打印。

      三、我校申报程序

      申报人须将贵州医科大学出国人员审批表(附件1)2份以及受理单位接收后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查阅国家留学网)一式2份按顺序整理成册,于2021年5月14日16:30前交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新校区知雨楼8-9、8-12)(注:“单位推荐意见”一页纸质材料请个人所在院系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发至邮箱4990512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2021年被录取人员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被录取人员经国家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徐敏、黄柏林

      咨询电话:88416082、88416084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出国(境)项目申请审批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