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 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 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申 请 人 须 于 规 定 的 申 报 时 间登录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驻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5日(第一批)、10月25日(第二批)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底/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眈、黄玥玢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传真:010-66093929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校内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柏林、刘璐;咨询电话:0851-88416082;
地址:贵州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知雨楼8-14室。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3 月 10 日前 /10 月 8 日 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 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
2 |
3 月 10-31 日 /10 月 8-18 日 |
申请 |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 申 请 人 登录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报,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3 |
4-5 月 / 11-12 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 员名单。 |
4 |
5 月 底 /12 月底 |
录取 |
1.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 |
5 |
6 月 起 /2022 年 1 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