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我校即将启动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积极准备,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类别、留学期限及申请者条件
项目详细情况及要求请到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上,查阅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二、申请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2022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材料,检查填写的内容无误后在网上提交给受理机构(贵州省教育厅)并进行打印。
三、我校申报程序
申报人须将贵州医科大学出国人员审批表(附件1)2份以及受理单位接收后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查阅国家留学网)一式2份按顺序整理成册,于2022年5月16日前交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新校区知雨楼8-9、8-12)(注:“单位推荐意见”一页纸质材料请个人所在院系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发至邮箱4990512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关于语言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附件2)。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中也将公布相关内容。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11)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其中,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申请人,两所学校只接受申请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上述两校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学习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2022年被录取人员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被录取人员经国家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五、关于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
2022年创新子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请于6月13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9051238@qq.com。项目申报工作须着眼于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帮助更好地完成项目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就申报书及合作协议要求进行了细化,供参考。(详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一)积极督促已录取人员按期派出
请各单位详细统计已录取尚未派出人员情况,及时、动态掌握,按照"应派尽派"原则,结合实际督促上述人员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做好全面实施"项目制”准备工作
为促进西部地方项目内涵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自2023年起将加大"项目制"实施力度,减少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选派名额。
八、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柏林、徐敏
咨询电话:88416084、88416082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出国(境)项目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附件3-1: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2: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2022年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4月26日